| 欧盟对瓦援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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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4-30 11:55 文章来源:驻瓦努阿图使馆经商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欧盟对瓦援助
自瓦努阿图独立以来,根据洛美协定和科托努协定,欧盟共向瓦国提供经济援助约1亿美元。根据科托努协定,2002-2007年为第一个5年规划,计划提供1530万欧元。2005年初对援助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,欧盟认为综合情况良好,决定增加500万欧元对瓦援助。多年来,欧盟将对瓦援助的重点放在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训方面,由于瓦经济不景气,欧盟认识到培训后人力资源不能得到很好利用,资源浪费严重,实际效果不佳,为此,欧盟今后将把援助重点转向生产领域,主要是扶持发展农业、旅游、贸易和私企,同时增加财政援助金额。
具体做法:一、政府层面,欧盟委派一独立顾问在瓦外交部外交局工作,负责筛选项目和协调各方关系。在立项方面,由欧盟驻瓦代表在授权范围内(根据项目性质设定不同的金额限制)和瓦外交部总司长共同签字确认。当地招标委员会和技术评估委员会分别就成套项目、物资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和评估。500万欧元以上的成套项目进行国际招标,参加投标的公司主要限于当地注册的公司和欧盟国家建筑企业。二、与NGO的合作模式:欧盟拿出100万欧元用于支持私营企业发展,瓦政府和欧盟公开招聘一当地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评估,经专门委员会同意、瓦政府和欧盟代表批准后实施。
欧盟向瓦外交部派独立顾问的做法值得我参考和借鉴。瓦是南太小岛国,对外援依赖度高,多年来,我对瓦援助合作并不顺利,主要问题政府部门人少、工作效率低,瓦各部门缺乏协调,尽管我也做了不少宣传,但瓦方对我习惯做法和工作程序始终不甚了解,双方沟通渠道不畅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对瓦援助使用效率和实际效果,个别项目由于立项不够充分,在一定程度上给我造成包袱。为便于沟通与合作,建议国内参照和借鉴欧盟上述做法,从国内选派熟悉援外工作的人员(可以是离退休、身体健康者)作为中方顾问在瓦外交部工作,任期2-4年,待遇从优。
驻瓦努阿图使馆经商处
二00五年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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